公司起名即给企业取一个合适的名字、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被社会识别的标志软件公司名称。
企业名称应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软件公司名称。企业名称前应冠以所在地行政名称,在冠用的行政区划内有专用权,同行业企业的名称不得混同。
1、企业通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软件公司名称。企业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
2、企业名称通常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软件公司名称。除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法律允许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名称应当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软件公司名称。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须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4、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以及与自身实际情况不符的名称,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损于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外国国家(地 区)名称软件公司名称。